| 條款與細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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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• | 本案適用對象為台灣地區發行之Visa御璽卡正(附)卡持卡人。 |
| • | 本優惠方案刷卡適用期間為:2008年07月0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;計程車折價券適用期間為:2008年07月01日至2009年01月31日止。 |
| • | 本案限透過全省雄獅旅遊刷Visa御璽卡購買目的地為「台中、嘉義、台南、左營」高鐵車票,每張消費達NT500(含)以上,即可獲得NT100元高鐵站排班計程車折價券一張,一次買兩張每張消費滿NT$500(含)以上之高鐵車票,即獲得兩張NT$100台灣速駁高鐵站排班計程車折價券,依此類推。 |
| • | 本案限購買高鐵指定席(含標準車廂、商務車廂)方可獲得NT100元計程車折價券。 |
| • | 計程車折價券一次限用一張,且恕不兌換現金及找零。 |
| • | 計程車折價券限台中、嘉義、台南及左營高鐵「快達通運」公司之台灣速駁排班計程車皆可使用。台北、板橋、桃園及新竹四站恕無法使用。 |
| • | 計程車折價券由快達通運(股)公司提供乘車服務,若有使用上之疑問,請逕洽高鐵各站「快達通運」櫃檯洽詢。 |
| • | 本專案不得與其他優惠方案同時使用。 |
| • | 本案優惠內容、訂購流程及本注意事項未盡事宜,依雄獅旅遊網站公告為準。 |
| • | Visa國際組織與雄獅旅遊保留隨時變更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。 |
| • | 適用於一般約定條款。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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秘書專屬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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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欲知詳情或預約,請撥免付費電話要求御璽秘書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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